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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開車或是騎車
自己好好的在路上直行很順利
但總是有機會遇到從路邊冒出來的車子
如果還來得及反應一般都會煞車
以免發生碰撞
如果來不及反應
就有可能會發生事故
所以在《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中就有提到:
第45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也就是說如果你是從路邊正要開始移動你車輛的時候。
另外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也有提到
第 89 條
行車前應注意之事項,依下列規定:
七、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所以平常如果是在車上行駛中,就要留意任何突發的狀況。
反之,若為起駛車輛則更應該注意,以免受罰或是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