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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的中間,
而不是交岔路口,
如果又有行人穿越的需求時,
通常都會畫有斑馬紋的行人穿越道。
另一種在路口的則稱枕木紋行人穿越道。
而上面的號誌由2顆黃燈交替閃爍,
就是要提醒駕駛要減速。
如果有行人穿越的時候,
就要停下來讓行人通。
相關的法規我貼在下面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86 條
斑馬紋行人穿越道線,
設於道路中段行人穿越眾多之地點。
但距最近行人穿越設施不得少於二○○公尺。
本標線之線型為兩條平行實線,
內插斜紋線,均為白色,
平行實線之間距以三公尺至八公尺為度,
線寬一○公分,斜紋線之寬度與間隔均為四○公分,
依行車方向自左上方向右下方傾斜四五度。
設有本標線之地點,
應配合設置行人穿越道號誌,
指示車輛駕駛人提高警覺。
距斑馬線三○公尺至一○○公尺之路側,
須設置「當心行人」標誌,
並得於路面上標寫「慢」字。
第 210 條
行人穿越道號誌雙閃黃燈表示前有斑馬紋行人穿越道,
車輛應在接近時減速慢行,
如有行人穿越時,
須暫停於停止線前,
讓行人優先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