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線路段在規定的時間內
(早上7點到晚上8點)
是不可以停車的。
但是可以臨時停車。
紅線的話是全天都禁止臨時停車。
停車的定義:
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
而不立即行駛。
臨時停車的定義:
指車輛因上、下人、客,
裝卸物品,
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
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罰鍰部分:
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第56條第1項第1款)
機車:新臺幣600元
小型車:新臺幣900元
大型車:新臺幣1200元
車輛行經路口的時候,
如果有三色燈的號誌(紅綠燈)
就依照燈號行駛。
因為這部分大家都很熟悉,
所以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但是如果是沒有號誌的路口呢?
沒有號誌的路口,
基本上車流量比較小,
實在沒有必要為了一個小路口,
特地設置紅綠燈,
不僅過往的車輛停等時有可能根本沒車,
浪費時間。
再加上號誌要電力、維護還有設置經費等。
有些號誌只有閃紅燈的,
我也會在文章最後介紹。
有時候事故的發生,
並不是因為路口沒有設置號誌,
而是駕駛未依規定停讓。
接下來介紹看到哪些是要停讓的標線、標誌。
第一個看到要停的是
停車再開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看到「停車再開」代表你所處的是支線,
所以依規定要禮讓。
再來要介紹的是「讓」字
規則裡有提到必須慢行或停車,
雖然不一定要完全停下來,
但一樣要禮讓幹道的車先過才行。
有些則是以標線的方式呈現在地面上,
一樣代表需要停讓幹道。
還有第177條裡提到的「停」字
最後是閃紅燈,
有些路口可能尖峰時段會切換成三色的紅綠燈,
離峰的時候就切成閃燈,
或者有的路口就是只設一顆閃紅燈的
一樣也是要停車再開
相關的法規: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二百十一條
特種閃光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一、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二、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 ,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行車管制號誌之紅、黃色燈號得視需要改成閃光運轉,其顯示之意義與特 種閃光號誌完全相同。
延伸閱讀:臺灣跟美國的停車再開https://vamst.com/post-385222
開車在路上,
如果想要停車,
除了找停車場之外
還可以沿路找路邊的停車格。
路邊的停車格比較常見的是平行路邊停車,
也就是跟行車方向平行的停車格。
不過有時候空的停車格
可能會出現在對面的車道
有的人為了搶停車位
就直接往對向的停車格開過去
然後停到停車格裡
想說有停在格子裡
不是紅黃線
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不過其實這樣子是違規的
我們來看一下法規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也就是說要到可以調頭的地方之後再去停。
所以就算車子有停在格子裡
不過方向不對的話
也是違規的。
在路上開車或是騎車
自己好好的在路上直行很順利
但總是有機會遇到從路邊冒出來的車子
如果還來得及反應一般都會煞車
以免發生碰撞
如果來不及反應
就有可能會發生事故
所以在《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中就有提到:
第45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也就是說如果你是從路邊正要開始移動你車輛的時候。
另外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也有提到
第 89 條
行車前應注意之事項,依下列規定:
七、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所以平常如果是在車上行駛中,就要留意任何突發的狀況。
反之,若為起駛車輛則更應該注意,以免受罰或是發生危險。
在臺灣的路上,車子的駕駛座是在左邊。
所以車子是靠右行駛。
而靠右行駛的車子
如果要進行平行路邊停車的時候,
因為只能順向停車的關係,
所以一般都是採右邊的平行路邊停車。
因為如果你沒有順向停車的話
可能就會有罰款的產生。
我們來看一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看到了這一條,我想其實答案已經很清楚了。
一般道路都是靠右邊停車沒有錯,
不過如果今天你是在單行道的話
路邊停車的「邊」就不一定是右邊而有可能是左邊了。
這時候左邊的平行路邊停車技能
就要派上用場了。
所以不要想說左邊的平行路邊停車一定是違規,
因為在單行道的時候所採用的平行路邊停車,
就不一定是在右邊了。
所以有機會可以練習一下左邊的平行路邊停車,
哪天突然有機會要用到的時候,
就會慶幸自己有練習過,
就不會那麼陌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