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熟悉標誌的人,
看到一臺紅車與一台黑車在標誌裡,
可能不清楚這個標誌的意思。
其實這個標誌是禁止超車的意思。
我們來看一下法規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七十六條
禁止超車標誌「禁23」,
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超車。
設於超車視距不足及其他禁止超車路段之起點。
已設有禁止超車線或分向限制線者,
得免設之。
而這裡指的禁止超車線,
就是一邊實線一邊虛線的黃線,
分向限制線指的就是雙黃線。
若在設有禁止超車的標誌地方超車,
就有可能面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7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
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
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