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發票從推出到現在也過了20幾年,使用的民眾也越來越多。甚至結帳的時候都會習慣性地問一下店家有載具嗎?這邊指的載具是共通性載具,常見的手機條碼就是共通性載具。當店家問說有載具嗎的時候,就是請消費者拿出手機或是紙本的手機條碼讓店員刷。
但是不知道你有沒有遇過詢問店家有沒有載具之後,店家跟你說沒有,但是結完帳的時候還是印了一張紙本發票給你的情形?其實這算是不完整的流程。我們來看一下法規吧!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二十一、買受人以共通性載具索取雲端發票者,營業人不得拒絕。
也就是說當客人問店家有載具嗎的時候,店家就要想辦法把發票存到手機條碼裡,不管是用鍵盤輸入,還是用掃碼槍。如果店家不讓你存,最後還是印出紙本電子發票的話,可以查一下賣方的統一編號,再看看賣方的店家登記在什麼地方,接下來再查一下所屬的國稅局,然後再到國稅局的網站意見信箱,把你被店家拒絕,還有拿到的電子發票資訊都提供給國稅局,國稅局的人就會輔導店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