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會車的時候為了避免對向車駕駛眼睛刺眼

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的第100條有提到:

六、夜間會車應用近光燈。

罰則的部分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有提到: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正確使用燈光才不會造成別人的困擾也不用擔心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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