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現在可以使用手機條碼載具存發票的店家越來越多了,但是有時候還是會有明明可以用,卻不小心忽略的情形發生,我就舉幾個我遇到的例子,下一次如果你有遇到同樣場景的話,別忘了先問一下店家能不能存手機條碼載具。

1、電影院的售票處。電影票因為沒有開發票的關係,所以就有可能完全忘記發票這回事。當然單買電影票的話是沒有這個問題。但是看電影的時候搭配的爆米花、飲料是會開發票的,所以如果沒有特別將手機條碼載具提示給售票員的話,就有可能會拿到紙本發票。

2、賣炸物的店家。炸物因為有些是以攤販的形式販賣,所以很容易聯想到那是免開發票的店家。但其實現在有些炸物的店家都是連鎖的,有些就會開發票,而且是電子發票,那麼在結帳的時候,就記得要向店家詢問或是直接出示手機條碼載具,才能將發票存雲端。

3、賣麵包的小店。麵包店因為有些會開發票,有些不會開發票。如果有遇到沒有買過的麵包店的話,就有可能就在結帳的時候忘記將手機條碼拿出來,然後印出紙本發票了。所以只要是麵包店就可以在結帳的時候問一下店家,有電子發票的話,就可以存載具。

4、園區售票處。這個其實也是因為範圍模糊, 所以有很多時候是根本不知道買票入園也會開發票。所以一樣就是在售票亭繳停車、入園費的時候,就先問看看售票人員能不能存載具。主要還是因為有些園區是委外管理,真正的單位是哪一個也不清楚,所以直接問售票人員比較快。

5、停車場繳費。停車場的自動繳費機有些會開發票,有些沒有開。不過通常都是自動繳費機沒有附掃條碼或是鍵盤可以讓消費者輸入造成的,所以如果遇到不能存載具的停車場自動繳費機無法存發票的話,可以跟地方的國稅局反映。(依據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二十一、買受人以共通性載具索取雲端發票者,營業人不得拒絕。)

6、網路購物。雖然說交易的網頁有備註欄可以打上你的手機條碼載具,但是下標的時候可能根本不知道發票是購物網站開立還是有賣家開立,賣家開的話是傳統紙本還是電子發票。所以可以利用下標前先與賣家連絡,詢問開立的是何種發票,再決定能不能提供手機條碼存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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